
Meta 和 Spotify 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阐述了他们对欧盟人工智能(AI)监管的看法。Meta 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 Spotify 首席执行官丹尼尔-埃克(Daniel Ek)在各自网站上发表的声明中分别抱怨说,欧盟有关人工智能的隐私法规阻碍了创新。
公报指出,欧洲应接受开源人工智能,即每个人都可以在公共领域使用、修改和分发源代码。公报强调,如果不这样做,欧洲大陆的发展将放缓,因为 "人工智能(AI)具有改变世界的潜力:提高人类生产力,加快科学进步,并为全球经济贡献数万亿美元"。
此外,代码的这种自由化使 "权力不再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公司手中,就像以前的互联网一样,创造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信中还强调了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实施的 "不平衡"。这两位大亨强调,欧盟隐私监管机构正在制造延误和不确定性,并且无法就如何适用法律达成一致。他们以 Meta 公司为例,该公司一直无法使用欧洲用户数据来训练其人工智能系统。
"从短期来看,推迟使用其他地区常规使用的数据意味着,最强大的人工智能模型将无法反映欧洲的集体知识、文化和语言,欧洲人将无法使用最新的人工智能产品,"Meta 的博文警告说。因此,他们认为,欧洲人将无法获得最新的开源技术,而只能使用 "为他人打造 "的人工智能。
与美国或中国等其他国家的规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些国家决定让本国公司尽可能多地在这一新技术领域进行创新。
近年来,欧盟当局越来越重视对人工智能的使用和研究进行监管。事实上,最近于 2024 年通过的《人工智能法》(欧盟)旨在制定统一的人工智能规则,并试图为人工智能开发者和部署者提供有关人工智能具体用途的明确要求和义务。
欧盟对人工智能的关注程度如此之高,以至于已经有大量重要法律对其进行规范或产生影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EU)2016/679、《产品责任指令》,该指令一旦通过,将允许受到软件(包括人工智能软件)伤害的人从软件制造商处获得赔偿(取代指令 85/374/EEC)、《通用产品安全条例》2023/988/EU,取代指令 2001/95/EC、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欧盟国家法律中的各种知识产权法。
但是,除了法规之外,理解 Facebook 和 Spotify 所关注问题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欧盟使用的人工智能定义。在欧盟,《欧盟人工智能法》中使用以下术语对人工智能进行了定义: